律师格言: 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与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这个职业会给予他们以识别人的品质的洞察力,这个职业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律师如果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舌头。 ——理查德·杜坎思律师的最大德行是诚实。律师必须对其当事人诚实,必须把其当事人的事情当作他自己的事情。 ——D·N·辛哈
六项禁止规定: (1)禁止律师私自收案、收费,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2)禁止律师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争揽业务;(3)禁止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4)禁止律师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5)禁止律师在名片上印各种与律师职业无关的学术学历、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6)禁止律师对当事人实施有损人格的行为,禁止酒后出庭、酗酒滋事。 监督形式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单位电话:8492099监督电话:8492099 332052法律服务热线:0476-8492699 0476-849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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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一)房屋登记簿上载明的权利人; (二)被诉异议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的权利人; (三)人民法院能够确认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第七条 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 (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第八条 当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已经受理的,裁定中止诉讼。 第九条 被告对被诉房屋登记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被告保管证据原件的,应当在法庭上出示。被告不保管原件的,应当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复制件并作出说明。当事人对被告提交的上述证据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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