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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立军 |
丁海峰 |
陈宗耀 |
杜玉廷 |
董朝辉 |
孙立君 |
朱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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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娟 |
赵恒波 |
张博 |
于松波 |
门静波 |
段金生 |
张道华 |
王志刚 |
王永 |
杜英楠 |
申广辉 |
齐学文 |
刘亚男 |
刘晴晴 |
李智君 |
王智生 |
李亚利 |
李建辉 |
哈斯宝力格 |
李永东 |
张磊 |
李艳红 |
李玉华 |
金建国 |
陈鸿志 |
石钧 |
徐慧明 |
吕东明 |
李洪涛 |
李忠全 |
郭炳江 |
郭炳军 |
李维克 |
崔占禄 |
李景霞 |
郭锐 |
周阳 |
李璇 |
李二虎 |
卢振喜 |
安利国 |
郭禹锐 |
赫连玉龙 |
李晶 |
刘海英 |
刘赛男 |
刘小奇 |
刘亚鹏 |
马海瑞 |
于东东 |
张显民 |
朱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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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8492099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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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赤峰市松山区富山路新天地商务楼C座五、六、七层(松山医院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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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律师,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服务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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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制度
(1)公开内容:公开收案程序,由所内统一收案,按内蒙古计委、司法厅[内计费字(2002)99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统一使用财税部门印刷的票据,按规定统一办理办案手续。 (2)承诺内容:严格遵守《律师法》,遵守赤峰市司法局制定的《律师诚信服务七项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保守职业秘密,依法执行职务。热情勤勉,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当事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执业过程中,廉洁自律、同业互助、公开竞争。在刑事辩护及民事、行政代理案件中,凡因承办律师主观过错造成错案,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由该案承办律师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不超过收费额的2倍。 (3)违反承诺责任处理:对于违反承诺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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