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立军律师:专职二级律师、合伙人、主任 执业证号:11504198910596907 执业机构: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高级律师。 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二级律师,1996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毕业后一直内蒙古赤峰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自治区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会副主任、赤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赤峰市政法委员会执法督查员,赤峰市人大代表、赤峰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民事专家库成员、赤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专业特长:本人业务能力较强,擅长办理金融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纠纷业务、参与企业改制及公司法相关业务;办理重大工程发包、矿山转卖等居间业务;从事经济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2001年被聘为赤峰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2001年至2009年间被红山区政府、红山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环保局、元宝山交通局、内蒙乌兰水泥集团,特虎生房地产公司等三十余家机关、企业聘为法律顾问。在金融业务方面,担任中国银行赤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工商银行赤峰广场支行和红山支行法律顾问;担任过赤峰农村城市信用社法律顾问;在金融法律业务方面发挥了一定专长,办理法律事务案件较多,社会效果良好。在2000年间,担任“平庄五洲公司”集资诈骗案主犯张振国刑事辩护人;2006年至2007年,担任“赤峰蚁神酒业”集资诈骗案主犯李春平刑事辩护人,二起案件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影响较大。2008年担任辛某等人故意杀人案辩护人。该案曾在2008年3月间中央电视台一频道天网栏目和法治频道分别播出。《赤峰日报》、《红山晚报》、《内蒙古晨报》也分别报道。此案在社会上引起良好效果。 本人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自执业以来,他代理的案件中有5个案件被内蒙古司法厅和律协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案例”,8个案件被评为“市级优秀案例”。本人曾在中国林业报、赤峰日报、内蒙古律师等国家级、省、市级报刊上发表论文9篇,有些论文被有关学术讨论会评为“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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