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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光临内蒙古律师,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尊敬的各位朋友:
    热忱欢迎您光临红城律师事务所网站!希望您在此能够了解到我单位的相关信息,也希望您的访问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友谊、信息和机遇。
所训
    "维护正义 恪守诚信"的所训是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在学习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快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通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公平正义是人类古老的道德准则和人生理想,更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其客观标准主要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维护正义是红城律师事务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诚实信用作为一种个人美德,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成功的保障。对律师而言,诚信无疑是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和职业纪律的综合体现。红城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将秉承诚信的传统美德,开创律师事业的新局面。

律师格言:
    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与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这个职业会给予他们以识别人的品质的洞察力,这个职业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律师如果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舌头。
——理查德·杜坎思
    律师的最大德行是诚实。律师必须对其当事人诚实,必须把其当事人的事情当作他自己的事情。 ——D·N·辛哈

六项禁止规定:
    (1)禁止律师私自收案、收费,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
    (2)禁止律师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争揽业务;
    (3)禁止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4)禁止律师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5)禁止律师在名片上印各种与律师职业无关的学术学历、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6)禁止律师对当事人实施有损人格的行为,禁止酒后出庭、酗酒滋事。
监督形式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电话:8492099
   监督电话:8492099 332052
   法律服务热线:0476-8492699 0476-849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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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立军 丁海峰 陈宗耀
杜玉廷 董朝辉 孙立君
朱昭月 李淑娟
赵恒波 张博 于松波
门静波 段金生 张道华
王志刚 王永 杜英楠
申广辉 齐学文 刘亚男
刘晴晴 李智君 王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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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东 张磊 李艳红
李玉华 金建国 陈鸿志
石钧 徐慧明 吕东明
李洪涛 李忠全 郭炳江
郭炳军 李维克 崔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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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璇 李二虎 卢振喜
安利国 郭禹锐 赫连玉龙
李晶 刘海英 刘赛男
刘小奇 刘亚鹏 马海瑞
于东东 张显民 朱柏宁
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单位电话:

8492099

监督电话:

8492099 8332052

地 址:
赤峰市松山区富山路新天地商务楼C座五、六、七层(松山医院斜对过)
内蒙古律师,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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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立军律师:专职二级律师、合伙人、主任
执业证号:
11504198910596907
执业机构: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高级律师。    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二级律师,1996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毕业后一直内蒙古赤峰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自治区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会副主任、赤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赤峰市政法委员会执法督查员,赤峰市人大代表、赤峰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民事专家库成员、赤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专业特长:本人业务能力较强,擅长办理金融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纠纷业务、参与企业改制及公司法相关业务;办理重大工程发包、矿山转卖等居间业务;从事经济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2001年被聘为赤峰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2001年至2009年间被红山区政府、红山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环保局、元宝山交通局、内蒙乌兰水泥集团,特虎生房地产公司等三十余家机关、企业聘为法律顾问。在金融业务方面,担任中国银行赤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工商银行赤峰广场支行和红山支行法律顾问;担任过赤峰农村城市信用社法律顾问;在金融法律业务方面发挥了一定专长,办理法律事务案件较多,社会效果良好。在2000年间,担任“平庄五洲公司”集资诈骗案主犯张振国刑事辩护人;2006年至2007年,担任“赤峰蚁神酒业”集资诈骗案主犯李春平刑事辩护人,二起案件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影响较大。2008年担任辛某等人故意杀人案辩护人。该案曾在2008年3月间中央电视台一频道天网栏目和法治频道分别播出。《赤峰日报》、《红山晚报》、《内蒙古晨报》也分别报道。此案在社会上引起良好效果。
    本人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自执业以来,他代理的案件中有5个案件被内蒙古司法厅和律协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案例”,8个案件被评为“市级优秀案例”。本人曾在中国林业报、赤峰日报、内蒙古律师等国家级、省、市级报刊上发表论文9篇,有些论文被有关学术讨论会评为“优秀论文”。

联系电话:13327161518、8498099、
传真:0476-8492699
邮箱:hc-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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