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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闫立军 | 丁海峰 | 陈宗耀 |  
      | 杜玉廷 | 董朝辉 | 孙立君 |  
      | 朱昭月 |  | 李淑娟 |  
      | 赵恒波 | 张博 | 于松波 |  
      | 门静波 | 段金生 | 张道华 |  
      | 王志刚 | 王永 | 杜英楠 |  
      | 申广辉 | 齐学文 | 刘亚男 |  
      | 刘晴晴 | 李智君 | 王智生 |  
      | 李亚利 | 李建辉 | 哈斯宝力格 |  
      | 李永东 | 张磊 | 李艳红 |  
      | 李玉华 | 金建国 | 陈鸿志 |  
      | 石钧 | 徐慧明 | 吕东明 |  
      | 李洪涛 | 李忠全 | 郭炳江 |  
      | 郭炳军 | 李维克 | 崔占禄 |  
      | 李景霞 | 郭锐 | 周阳 |  
      | 李璇 | 李二虎 | 卢振喜 |  
      | 安利国 | 郭禹锐 | 赫连玉龙 |  
      | 李晶 | 刘海英 | 刘赛男 |  
      | 刘小奇 | 刘亚鹏 | 马海瑞 |  
      | 于东东 | 张显民 | 朱柏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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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电话: | 8492099 |  
      | 监督电话: |  |  
      | 地    址: | 赤峰市松山区富山路新天地商务楼C座五、六、七层(松山医院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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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内蒙古律师,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服务社会 | 你现在位置: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2011实行年全文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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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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